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引领下,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各级人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忠实履职尽责,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从今天起,本栏目推出系列报道《砥砺奋进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纪实》,今天播出第一集:《坚持党的领导 展现人大担当》。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践行政治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担当。
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开展视察、调研19次,提出审议意见178条,交办问题清单139项,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我县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恪守最高政治原则,强化党的领导。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把党的领导视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载体,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得到及时传达与贯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请示报告有关事项9次,并逐件落实批示指示,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
彰显忠诚政治担当,践行县委决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扎实开展“走找想促”活动,深入基层150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69个。牵头推进新能源电力建设、房地产处遗、银都颐养中心等项目,深入洪灾一线对口帮扶,代表捐款捐物150余万元,充分彰显了人大力量。
严守政治自律底线,实现组织意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大兴调研之风,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1篇,推动解决实际问题48个,化解信访积案13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人次,同时,加强对任命对象的监督,听取和审议1名副县长、2名局长履职报告,并对上年度报告对象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满意度测评,确保任命对象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王梅:“2024 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紧扣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计划财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各方面依法开展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决定人事任免等监督方式,圆满完成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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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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